跳到主要內容
使用說明總覽

店家使用手冊・開始使用

設定店家資料、匯款帳號與訂金

更新於 2026/10/16

店家資料在 設定 › 店家設定,分「基本資料」「收款與政策」「預約規則與問答」三區。因為匯款帳號在前兩區,只有店長能查看與修改;店員進入店家設定只看得到「預約規則與問答」。修改立即生效,已成立的訂單沿用成立當時的條件。只做美容的店沒有「收款與政策」這一區。

主題色、Logo、封面照、簡介與社群連結不在這裡,請到 設定 › 官網設定。

基本資料

  • 店名、縣市、行政區:必填。
  • 地址:供客人導航。電話:公開顯示的店家電話。
  • 營業時間:顯示於官網,也是美容的預設班表。至少要留一天營業;要暫停接單時,美容請將接待上限改為 0,住宿請關閉房間。
  • 安親收送件時間(提供住宿才有):客人只能選這段時間內的安親時段;留空為 07:00 至 19:00。
  • 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字號:提供住宿必填,顯示於官網;只做美容的店可不填。
  • 提供的服務:住宿旅館、寵物美容或住宿+美容。收起一種服務前會先確認;收起之後客人無法預約該服務,既有的房型、服務與已成立的訂單不受影響,改回即恢復。

收款方式

只用於住宿與安親。美容一律到店付款,不需設定。

  • 接受銀行轉帳:開啟後從清單選銀行,填寫戶名、匯款帳號與匯款備註,下方「客人會看到」即客人收到的匯款資訊。客人匯款後回報後五碼,店家核對後確認收款。
  • 匯款預約先付金額:
    • 先付全額:客人匯全額,店家確認收款後訂單成立。
    • 先付訂金:比例 1%–99%,以折扣前金額計算;確認收款後訂單成立,餘額到店支付。
  • 匯款保留時數:1–168 小時。逾時未回報匯款,房位自動釋出。
  • 接受到店付款:是否須經店家接受才成立,依同一區的「預約確認」設定。

銀行轉帳與到店付款至少要開啟一種,兩者無法同時關閉。修改匯款帳號後,系統會通知每一位店長。

預約確認

決定客人線上預約是否要經店家接受才成立,詳見設定線上預約的提前時間、開放範圍與預約確認。

取消與退款

住宿與安親的取消依寄養契約範本辦理,店家不另設級距:

  • 新成立的預約:入住(送達)前取消,全額退還已付款項,不收解約手續費。
  • 已成立的預約:依該筆預約成立時記載的取消規則辦理。
  • 店家取消:一律全額退款。
  • 客人未到(未取消也未報到):不自動退款,由店家依實際情況處理。

儲存

修改後頁面底部出現儲存列,按「儲存變更」。切換到另一區前若有未儲存的修改,會先詢問是否儲存。

相關說明:開店精靈、官網設定、收款與退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