寵物食品資料查詢 公開申報
思樂美羊肉成犬食品(小顆粒)
翊岱有限公司・乾飼糧・犬用・序號 A20160900370
截至 2026-09-08,本平台未收錄官方查核與檢驗紀錄。本平台未收錄不代表該產品沒有相關紀錄。
與同類相比
資料完整整體接近同類,纖維是主要差異
蛋白質、脂肪與水分都在犬用乾飼糧的常見範圍;纖維明顯低於同類常見範圍。
圖表比較的是政府登錄的營養申報值。位置偏高或偏低,不代表產品比較好或比較差。
蛋白質 本品 ≥ 24%
由檢驗方法估算的蛋白質含量,不能代表胺基酸品質或消化率。
偏低,約低於 70% 的同類
多數同類 23–28%|中間值 26%|樣本 934 筆
乾物基準約 26.7%
脂肪 本品 ≥ 10%
檢驗測得的脂溶性物質含量,不能代表脂肪酸品質。
偏低,約低於 80% 的同類
多數同類 10–15%|中間值 12%|樣本 889 筆
乾物基準約 11.1%
水分 本品 ≤ 10%
同類幾乎都申報同一個數字
多數同類就是 10%|中間值 10%|樣本 875 筆
纖維 本品 ≤ 3%
特定檢驗方法測得的部分纖維,不等同完整的膳食纖維。
偏低
多數同類 4–5%|中間值 4.5%|樣本 858 筆
乾物基準約 3.3%
灰分
燃燒後留下的無機物總量,不是額外加入的灰;也不能單獨判斷礦物質是否均衡。
公開資料沒有這一項
乾物基準=本平台扣除申報水分後換算的比例,只在乾糧與罐頭這種跨型態比較時才需要。
同類位置依農業部公開申報資料與本平台解析規則計算,只表示申報數值的位置,不代表食品品質、安全性或是否適合特定毛孩。
適用對象
成年維持期
配方一眼看懂
- 動物來源
- 羊雞肉粉蛋
- 澱粉來源
- 米玉米小麥
- 油脂來源
- 動物性油脂(未指名)卵磷脂
- 營養添加與其他
- 酵母、礦物鹽類、維生素A、維生素、氯化膽鹼、生物素、蛋白鋅(螯合鋅)、蔬果、鹽、膠原蛋白
從公開資料可以看出列了哪些原料,看不出各自用了多少。
完整申報資料與判讀依據
資料可解析度:大部分可解析
可讀出 4 項營養數值與原料清單;粗灰分本平台讀不出來。
- 營養資訊可解析度
- 32.5 / 35
- 原料資訊可解析度
- 18 / 18
- 適用對象與使用方式
- 21 / 25
- 廠商與規格可核對度
- 12 / 12
- 跨欄位一致性可檢驗度
- 10 / 10
判讀信心:高・規則 v2・解析器 v3
本平台未分類的原料原文逐字
- 蔬菜
有些原料名稱目前無法分類,不代表有問題。
本平台讀出的營養數值
- 粗蛋白
- 以上24%
- 粗脂肪
- 以上10%
- 水分
- 以下10%
- 粗纖維
- 以下3%
官方業者資料比對名稱比對,不是官方核對
翊岱有限公司新北市板橋區
自動比對,尚未人工確認
官方原文(逐字)
- 食品序號
- A20160900370
- 名稱
- 思樂美羊肉成犬食品(小顆粒)
- 種類
- 乾飼糧
- 產品來源
- 委託代工廠製造
- 包裝規格
- 20。7.5。15。1.5公斤
- 主要原料及添加物
- 羊肉粉、雞肉粉、食用米、精選玉米、小麥、動物性油脂(以維生素E作保存)、酵母粉、乾燥全蛋、蔬菜、海藻粉、鹽、卵磷脂、碳酸鈣、磷酸二鈣、維生素A、D3、E、B1、B2、B6、B12、氯化膽鹼、生物素、氯化鉀、硫酸亞鐵、硫酸銅、碘化鉀、胺基酸鋅、膠原蛋白深海魚粹取(美國進口)。
- 主要營養成分及含量
- 蛋白質24%以上 脂肪10%以上 纖維3%以下 鈣1.4%以上 磷0.9%以上 水分10%以下
- 適用寵物
- 成犬
- 使用方法
- 每日給予量請依照犬種、體型大小、年齡、體重、運動量、季節、懷孕等狀態,或參考剩餘食物及解便的量來做適當的調整,並請保持飲水的新鮮度。
- 保存方法
- 請放置於通風良好的場所存放,避免陽光直射以及濕氣過重的地方;開封後不食用時請保持密封狀態避免異物或其他生物接觸,取出後請盡早食用完;請放於幼兒拿不到的地方。
- 原產地
- 台灣
- 廠商名稱
- 【公司】翊岱有限公司
食品序號所含日期 2016-09-01・ 本平台取得這一版的時間 2026-09-08
判讀與原文對不起來?寄 [email protected],附序號與欄位。 判讀方法與邊界
和這款相近的產品
- 思樂美羊肉成犬食品(大顆粒)
翊岱有限公司
可比較的四項數字一樣,另有一項資料不足
- 思樂美羊肉成犬食品(大顆粒)
甾菘國際有限公司
可比較的四項數字一樣,另有一項資料不足
- 豪門素食犬食活力纖穀成犬配方
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營養數字很接近
- 思樂美全犬種食品(小顆粒)雞肉口味
翊岱有限公司
營養數字很接近
- 思樂美全犬種食品(小顆粒)雞肉口味
甾菘國際有限公司
營養數字很接近
資料來源:農業部「寵物食品資料」|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 1 版 |最後同步 2026-09-08。授權允許再利用,不代表機關背書本平台的判讀。